近期,河南省部分地区出现未经授权、伪造公章、虚设我公司河南分公司承接“郑民高速应急物资储运中心(二期)工程”的事件。为澄清事实,避免事态不良发展和其他第三方上当受骗,我公司严正声明: 1、我公司未曾授权任何人在河南省成立“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”。 2、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、分公司未曾承接“郑民高速应急物资储运中心(二期)工程”施工项目。 3、任何以我公司河南分公司名义或者以“郑民高速应急物资储运中心(二期)工程”项目部的名义进行交易的均与我公司无关。 4、为维护我公司的声誉及合法权益,我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 特此声明。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们举报,提供线索。 举报电话: 0917-3214301 举报信箱:陕西省宝鸡市红旗路2号 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|